合作社成农民“田保姆”
[摘要]前曹镇郑庄村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年底可分红——
立秋以后,平原县前曹镇郑庄村千亩玉米长势喜人。“现在俺把家里的地都托管给了村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管理。我没事常到地里转一转,合作社种庄稼比我管得细,收成要比往年好。”村民郑传生指着地里的庄稼告诉笔者。
以前,郑庄村的土地都是分散经营,年轻人多外出打工,留在村里的也大多搞养殖或者种菜,种粮的主力军是老人、妇女,群众想走土地规模经营的想法迫切。今年,郑庄村探索出了一条土地联合经营管理的新路子,以党支部为主导,创办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了“党支部主导、合作社种地、老百姓分红、村集体增收”的模式。“农民将土地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统一耕种,再根据收成分红,农民有了一个‘田保姆\’,既省心又省力,还能实现增产增收。”该村党支部书记郑传蓬说。
在平原县城打工的郑庄村村民郑文亮加入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过去农忙时他需要向企业请假回村种地,如今,土地交给合作社打理,他在外工作没有了后顾之忧。“播种、浇地、施肥,我都没管过,今年农忙我没请一天假,没有被扣工资。”郑文亮说,“算起来,加入了合作社,我的10亩地一年能比过去自己耕种多赚两三千块钱。”目前,村里115户村民1014亩土地签订协议参加了土地托管。
郑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三权分立”,村党支部行使决策权,合作社行使执行权、管理权,全体村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村民土地入股以后,机械作业、种子、化肥、农药等一切费用,都要精打细算,经测算,这季玉米亩成本可以控制在300元左右,比分散种植降低了近150元。”合作社成员李振强告诉笔者。
郑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仅节省了生产成本,而且精细化的机械管理更是保障了粮食的增产丰收。郑传蓬告诉笔者:“这季玉米亩产1300斤没问题。”根据群众意见,郑庄村党支部主导设立一次分红底标、二次分红比例。经全体成员表决,每个种植周期末,以普通小麦450公斤/亩、普通玉米550公斤/亩的产量标准,按照出售价格计算毛收入,再减去当年种植成本后,按照入股亩数进行第一次收益分红。第一次分红后,剩余联合经营收益的50%,再按照入股亩数进行第二次分红,结余50%由村集体支配。以玉米正常年份产量650公斤/亩、市场价格0.4元/公斤测算,这季玉米农民每亩可分红600元以上。“土地托管以后,就有时间出去打工了。分红加上工资,一年收入2万多元。”对于这种土地托管模式村民李娟直说好,“咱现在的日子也快奔上小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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