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摘要]宁津纪委开展“庭审警廉”活动
宁津讯(刘国红 张兆坤)12月12日,宁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贪污案,宁津县纪委组织40余名村干部和乡镇管区干部现场旁听,对他们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公诉人与被告人展开激烈辩论,以案释法,震撼人心。旁听席上鸦雀无声,大家真切感受到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教训。持续近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使党员干部心灵受到强烈震撼,他们在为被告人扼腕叹息的同时,对自身也有了更深刻的警醒。
“看到老相识站在被告席上,替他可惜,也为他生气。”当了24年村党支部书记的李臣高以前就和被告李某认识,“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代表的是党委政府的形象,要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谨慎用权行事,知纪懂法,不断提升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
张大庄镇纪委书记姚玉凤表示:“以案为鉴,我们乡镇纪委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执行和农村‘三资\’的监管,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村干部腐败的发生。 ”
现场“庭审警廉”是宁津纪委为突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开展的一项活动。由县纪委根据检察机关已确认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信息,选准案例和对象,及时反馈至检察院和法院,法院提供开庭信息和制定庭审预案,并配合县纪委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前往旁听庭审。通过现场旁听、案件剖析、总结体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以及庭审的震慑作用,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现场‘庭审警廉\’是我们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一种新的尝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宁津县纪委副书记苏军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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