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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足少年撑起法治蓝天

德州日报 2017-08-30 08:55 大字

[摘要] 日前,宁津法院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在少审工作中,该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走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好路子——

□本报记者李智群本报通讯员孟娟曹希增

近日,宁津县法院在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荣获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该院3名干警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我们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不断进行创新改革,坚持寓教于乐、寓教于审,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尤其是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建立阳光心理工作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到改革少年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机制,再到打造法治进校园工程,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挽救之路。 ”宁津县法院院长王慧说。

阳光心理工作室,塑造孩子心灵健康

“上学期间遭遇同学欺凌,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父母,不要闷在心里,更不可以打击报复。 ”8月29日,开学前夕,在阳光心理工作室,宁津县法院法官正在对前来寻求帮助的学生李某进行心理辅导,在法官的开导和帮助下,李某敞开了心扉,答应法官会和老师沟通,做一个积极健康的好学生。

2013年11月,宁津县法院与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联合开设了“阳光心理工作室”,由该院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和学校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老师负责接待来访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咨询,为有需求的同学提供帮助。“现在有些孩子存在一些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老师进行心理疏导,法院开设的这间心理工作室真的帮了我们大忙。 ”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老师李红梅说。自“阳光心理工作室”成立以来,该院先后对31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其中通过庭中感化、判后引导、心理学运用使其中19名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走出了心理阴影,找到了工作,重返社会。同时运用心理学知识成功调解涉少民事案件300余件,避免了多起矛盾激化案件的发生。“阳光心理工作室”成立后,法官积极开展进校园活动,为2000多名学生上了心理辅导课,和学生一对一交流60多次。

模拟开庭,普法进校园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李某某入庭。”近日,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的同学们在宁津县法院少审庭法官的指导下进行模拟开庭。

今年2月,该院在第一实验小学设置模拟法庭,让学生担任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亲身体会法律威严。圆桌审判区别于一般的审判方式,更多地强调平等与和谐、宽松与自由,以达到缓和庭审气氛,减轻未成年人心理压力,加强法庭教育的效果。圆桌审判模拟法庭建成以来,该院定期组织中小学生来到这里,让青少年懂得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自成立至今,该院共组织学生模拟庭审50多次,参与人数达千余人。

同时,该院少审庭法官精心筹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了情景剧《救赎》,在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放映。情景剧以真实案例为原型,讲述未成年人犯罪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痛苦,警示大家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不仅如此,该院还组织优秀法官,定期去全县各中小学上法治课,让法治观念深入青少年心中。

农村青少年有了普法教育基地

“暑假期间,我和同学们一起参观了普法教育基地,更深切了解到,有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更需要我们防微杜渐,从自己做起,遵守法律法规。 ”8月28日,宁津县柴胡店镇中学学生王玉珏对记者说。

为有效普及法律知识,早在2015年,宁津县法院柴胡店法庭建立了全国首家面向农村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基地,基地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展出的视频、微电影等内容,由该院少审庭负责不定期更新,当地20多所农村中小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到这里参观。“截至目前,我们共为9000多名农村学生提供了法治教育,教育基地接待学生3000多人次,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等起到了良好作用。 ”王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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