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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办案暖人心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德州日报 2017-08-09 09:35 大字

宁津讯(高国义)近日,庆云县王古泉村的4位申请执行人代表来到宁津县法院执行一庭,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一庭法官王凤章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在庆云县发生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经判决被执行人李某需要赔偿申请执行人9万元损失,然而李某一直拒绝执行。由于李某长期在宁津县居住,于是庆云县法院将该案委托给宁津县法院代为执行。

王凤章受理该案后,认真阅卷审理,多次带领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沟通,经过多次调解,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将案款交到宁津县法院,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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