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首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出炉 7月1日起施行

齐鲁晚报 2020-06-23 04:50 大字

本报德州6月22日讯(记者张磊通讯员艾敏张晶甡)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以服务企业、需求优先为主力点,2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获悉,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近日发布了《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容缺受理工作制度》,将于7月1日起,在首批梳理的34个政务服务事项上全面实施容缺受理制度,积极探索承诺制信任审批,为市民办事又添政务福利。业务范围涵盖企业经营、投资建设及社会民生等领域,大至工程项目的相关制度报告、证照许可,小至个人的身份证、委托书,都纳入容缺范围。以后办业务,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的,窗口可先行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即可。

容缺受理,是指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告知承诺+综合评估+容缺受理+信用记录”审批新模式。即为了便利申请人,在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时,通过告知承诺、综合评估等,可以在其次要条件或非要素手续有欠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相关审批,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原来我们是‘材料不齐不能办’,而现在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后可以‘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受理审批’。”德城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针对可以“容缺受理”的事项,申请人向原办事窗口提交材料,窗口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签署“容缺受理”承诺书,该件即可进入正常办理流程。同时群众企业可以采取到窗口补交材料外,还可通过网上提交、出具结果时提交、现场勘验时提交、邮寄提交等,在不影响业务审批的前提下,减轻了企业群众“来回跑、反复跑”的负担。

容缺受理制度是建立在申请人的信用基础上的,“并不是说容缺受理后就无法对申请者的失信行为进行约束”,申请人在容缺期限内补交材料,实现此次“容缺受理”工作在正常办理期限内完成,若申请人未在期限内补交容缺材料,由具体承办股室工作人员会在申请人作出的承诺事宜践诺期限到期前予以提醒,期满之日,申请人仍然没有补齐补正法定材料的,工作人员在期满后第二日,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容缺受理作出的审批决定,一并作废并收回颁发的批文证照。同时容缺受理的审批决定被撤销后,申请人依据该证照或批文办理的其他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在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同时予以撤销;在其他部门办理的,由具体承办股室向该其他部门推送撤销决定,会建议该其他部门撤销后续办理手续;对不知道申请人是否依据该证照或批文办理了其他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的,通过公告公示撤销容缺受理的决定。

“目前,我们已经编制出涵盖企业登记、食品生产经营、医师执业注册、牌匾审批、燃气经营许可在内的34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实现企业和群众‘只跑一次’。下阶段,德城区还将在首批容缺受理事项基础上再陆续推出更多容缺受理事项,打造德城一流营商环境。”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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