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无法过户,中介费咋办”新闻追踪>> 房产中介已同意服务费全退

齐鲁晚报 2019-08-07 04:56 大字

本报8月6日讯(记者王金刚)7月24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德州市民郗女士通过德州宅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交易并未成功,中介公司拒绝退还1.25万元中介服务费一事,引发市民关注。8月5日,记者得知,双方同意协商解决问题,德州宅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答应退还全部中介服务费,郗女士对此表示同意。

郗女士告诉记者,近日,住建部门和德州房地产中介协会工作人员都打电话告知自己,通过协调,宅邦公司已经答应退还1.25万元的中介服务费,需要郗女士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5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跟随郗女士来到了宅邦公司。据宅邦公司负责人张经理介绍,郗女士事件发生后,公司方也是将事件的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了协会和住建部门。

“委托协议是由公司法务人员起草的,没有任何问题,根据协议规定,郗女士的中介服务费是不予退还的。”张经理介绍,但是,通过中介协会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加之公司在2019年1月份推出的“八大服务条例”,其中规定,在部分条件下,买卖双方未完成交易,宅邦公司退还所有中介服务费,郗女士的情况符合该项规定,因此,公司同意协商解决问题,退还郗女士全部中介服务费,总计1.25万元。对于这个解决方案,郗女士表示同意,随后,办理了相关退费手续。

另外,在现场,记者询问,根据协议规定,中介服务费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张经理表示,服务内容包含房屋信息咨询、房源相关信息、产权明细、购房方案等。“提供的中介服务项目比较复杂,几句话也阐述不清楚,有些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些房源的信息,我们调查权利有限,只将卖房人阐述的情况如实地反馈给买房者。”张经理说。

对此,德州房地产中介协会曲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房地产中介委托协议方面全市并没有统一规定,都是公司自行起草的,协会只是起到协商解决问题的作用。

“我们也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应明确相关违约的责任,尤其要确定房屋产权问题。”曲姓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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