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19-08-06 15:59 大字

德检民公[2019]37140000007 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张涛生产、销售假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东方红西路1266 号。

联系电话:0534-3011256。

特此公告。

2019 年8 月 1日

新闻推荐

陵城区经济开发区积极对接高端优质资源,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 腾笼换鸟 补短板添动能

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抢抓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毗邻德州市主城区区位优势,科学研判形势、明确发展定位,结合自身实际,...

德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