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方案深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加大执法力度 提升监管效能
本报讯(记者 邓静 通讯员 陈聪)记者从市委宣传部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德州市印发方案,明确5月至11月中旬,实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等5项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公开查办、曝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嫌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推进资源整合,健全监督执法体系。推进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和资源整合,建立壮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进一步强化基层(乡镇和街道)执法和监督协管,推进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先进品牌创建培育工作,提高综合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组织开展全市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
深化改革措施,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落实省级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的具体意见,促进综合监管责任、任务、措施、制度落实。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协调工作机制,改进完善卫生健康部门领导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厘清许可、管理、监督执法职责,搞好许可审批、事后监管和行政处罚、结果运用之间的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医疗卫生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各级健全落实“红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信用记录数据库和联合惩戒制度。建立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和指标体系,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规范督察内容、时间、频次和结果运用。畅通违法行为举报途径,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开展“卫监亮剑”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围绕今年“3·15”晚会和《问政山东》栏目曝光的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服务秩序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曝光违法违规案件。以抗(抑)菌制剂和卫生用品为重点,开展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卫生安全。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机构放射治疗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卫生风险防控水平与质量安全。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全面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提高完成率和完结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职业病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探索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督促医疗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建立学校卫生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深入推进“智慧卫监”建设,全面提高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强化监督稽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综合监督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监督员素质能力。加强执法监督稽查,强化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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