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启动

德州日报 2019-02-20 09: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露通讯员王华)2月1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启动。凡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年报报送,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年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18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年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报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录满3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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