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公布

德州日报 2019-01-25 09: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日前,春节德州市城区烟花爆竹网点布置出炉,基本和去年持平,共计157家。其中,常年零售网点17家,临时销售网点140家。从网点分布的情况来看,德城区最多,为90家,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最少,只有24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43家。

在布点上,城区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零售经营店不得设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符合城区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部门布设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求的条件;零售店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建立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责任制,并制定购销管理、储存保管等安全管理制度;零售经营单位必须向具有批发经营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签订安全合同,不得直接向生产厂家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货;零售店实行专店(专柜)销售,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许可证分为常年销售许可证和临时销售许可证,常年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临时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两个月。通常情况,每年的12月初,计划在春节销售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网点早已提前申请了临时销售许可证。根据市民购买习惯,一般在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过后陆续在街头摆摊,一直持续到春节后的农历正月十六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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