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德州日报 2018-11-30 09:29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东岩)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近日,德州市对《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预案调整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减排措施。

与此前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四级预警改为三级预警,取消了蓝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其中,当预测德州市未来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200可能持续1天时,不再发布预警,改为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除取消蓝色预警,还降低了橙色预警的启动条件。为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健康,采取强化应急措施,只要预测德州市未来空气重污染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无论是否达到严重污染程度都可启动橙色预警。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当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或省内多个城市同时发生重污染天气,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分级标准时,开展区域应急联动。为确保应急减排措施全面落实,德州市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列入清单的3555家企业和378家施工工地,分别明确了不同级别预警时的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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