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字真经” 谋新局

山东法制报 2018-10-17 17:31 大字

自高检院作出巡回检察试点的部署以来,德州市检察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以创新工作模式、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启新局、闯新路,锤炼打造出以“ 五字真经”为核心的巡回检察“德州样板”。

用心“谋”,高点起步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谋定而后动。试点伊始,德州市检察院就坚持以终为始,使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起步。

谋整体设计。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试点工作方案和巡回检察方案,构建了“1+2+3”工作格局,即成立一个巡回检察试点领导小组,成立两个巡回检察组,每个巡回检察组再分三个小组,由3名员额检察官分别任小组长。

谋协作配合。与市法院、德州监狱召开联席会,就巡回检察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出入场所、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监督与配合、巡回工作保障等问题达成一致,联合会签文件,解决可能遇到的协调不畅、互相掣肘等问题。

谋方式创新。根据巡回检察的特点,创新完善了《巡回检察告知函》、《巡回检察线索登记表》、《检察建议情况登记表》等10种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同时,优化减假暂审查程序,取消提请中审查环节,改固定列席监狱各类会议为不定期模式,取消日常出监检察,通过将监狱监控、网络延伸至检察院,实现远程在线监督,使日常监督的方式更加灵活,更有针对性。

谋工作结合。与扫黑除恶斗争结合,在巡回检察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动员服刑人员主动坦白余罪,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与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巡回检察组把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将每一件服刑人员申诉指定专人核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工作“细”,稳固根基

细节决定成败。试点工作中,德州市检察院将各项任务要求予以分解量化,细之又细、精益求精,确保了试点顺利进行。

细抠检察要点。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检察内容,将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教育改造、监管人员履职等四大项内容细化为20项检察目录,制作《巡回检察一本通》,为开展全面检察提供了有效抓手。

细研方法步骤。对巡回检察的方法步骤重点把关,反复推敲,将巡回检察工作分为六个阶段22个步骤。六个阶段环环相扣、衔接紧密、操作性强,为开展巡回检察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

细察问题隐患。巡回检察中共发出问卷调查150 份,与监狱干警谈话 10人次,与罪犯谈话 30人次,进入监区检察20余次,调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档案50余份,检察各类财务报表100余份,共发现问题21个,其中,发出纠正违法2件,检察建议4件,口头纠正违法9件。

操作“实”,注重效果

方案实。先后制定《德州市检察院对德州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对德州监狱第一次巡回检察实施方案》、《巡回检察问题台账》等多个配套方案计划。

培训实。组建“巡回检察人才库”,大胆利用新人参与巡回检察。11名检察组成员,除2名曾是派驻检察室人员外,其余全是与监狱没有业务往来的年轻干警,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业务培训。建立由安监、食药、消防等部门专门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协助检察人员从专业角度解答巡回检察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检察实。针对方案中要求的检察内容,依据法律法规,逐项检察,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案件化办理的流程和要求,由发现问题的小组逐案办理,有理有据说明问题解决问题,案件办理完毕后再进行后续检察,确保每一项检察都扎扎实实,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实际解决。

求“长”效,建章立制

德州市检察院不断把既有工作成果进行固化总结,构建长效机制,打造“德州模式”,为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贡献德州智慧。

健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试点实践,逐步构建形成问题处置机制、记录报告机制、联系沟通机制、信息化监督机制、考核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形成巡回检察的“四个一线工作法”:即情况在一线掌握、决定在一线形成、文书在一线制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初步形成完整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模式。

营造氛围。通过“ 两微一端”和传统媒体不断加大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巡回检察理念深入人心。巡回检察期间,在监狱办公大楼、各监区大厅、罪犯劳动场所、会见场所张贴公告、在监狱育新网、发布信息,公开巡回检察组联系方式,营造浓厚的巡回检察舆论氛围。

“严”要求,阳光运行

严格把握标准。在检察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把握尺度、注重方法、规范工作,认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监狱的一致认可,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严守检察纪律。工作中,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回避的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通过严明纪律,树立巡回检察良好形象。

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依法履行巡回检察职责,对巡回检察指定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失职的责任;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不予报告、未依法及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渎职的责任。责任追究机制有效地提高巡回检察人员工作的责任心的自觉性。

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已然在德州绽开蓓蕾,正迎着阳光茁壮成长。相信,在高检院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这株幼苗很快就会枝繁叶茂、一露芳华,在全面推行巡回检察工作的全局中显现德州检察的智慧和力量。高忠祥  王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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