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亮剑”四百公里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从德州扣押2辆大客车
在警车的押送下,客车停靠在路边。 □记者 耿昭 摄
晨刊讯(记者 孔浩 耿昭 通讯员 谢璐璐)近日,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赶赴德州,来回奔波四百多公里,扣押两辆70座大客车,为申请执行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0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莱芜某新材料公司诉德州某新能源公司一案,在莱城区人民法院宣判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向莱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经过缜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德州某新能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停止运营3年多了,除被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两辆70座的大客车外,名下的财产仅剩厂房和土地,且已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被执行人负债累累,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难度极大。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莱芜某新材料公司强烈请求扣押车辆,抵偿部分债务,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现场查看后,办案人员发现扣押车辆存在两个难题:一是车辆停于被执行人的厂区深处,由被拖欠工资的德州某新能源公司员工轮流看守,扣押过程中,遭遇突发情况怎么办?二是车辆闲置3年多,发动不了,经不起长途跋涉怎么办?
经过反复探讨,办案人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首先,要做通德州某新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作,使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防止不了解情况的部分员工妨碍执行;其次,在扣车时要安排两位具有相应驾驶资格的老司机、一位熟练的维修工,以保证安全上路。
准备充分后,经法院领导批准,执行一庭庭长刘魁亲自带队,赶赴德州。次日一早,司机和维修工在警车的护送下进厂,检修车辆,车辆符合上路条件后,安全开至高速路入口。短暂停顿间隙,早已等候的移动加油车迅速将两辆大客车加满油,一个小组的执行干警负责押送,上高速后,另一个小组的执行干警立即送达扣押法律文书。历时近5个小时,车辆、人员安全抵达。之后,办案人员会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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