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部门集中整治大型犬烈性犬

齐鲁晚报 2018-07-20 03:17 大字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刘潇通讯员高宇)近年来,城市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公园里、商场里、超市里、公交车上甚至餐厅里到处都能见到狗的身影,养犬已经成为不少市民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近日,德州市因养犬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针对大型犬、烈性犬违规饲养的问题,频繁接到的投诉越来越多。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养犬行为,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德州市公安局决定于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具体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市区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收缴处理一批大型犬、烈性犬,对违规养犬的行为给予打击处理,实现市区无大型犬、烈性犬的目标。

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民楼院。进行日常巡逻检查。三区公安分局统一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夜间普查登记、白天整治为主。在社区居民遛狗的高峰时段、地段,进行查处。如发现家庭、单位、工地等处违规豢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限期两天内自行处理,对限期不予处理的犬只,坚决予以收缴。

同时,对大型犬、烈性犬、无主流浪犬进行收容。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无主流浪犬,视情采取妥善方法予以收容处理,对在居民区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禁养犬,限期犬主在两天内自行处理,对逾期不处理的,依据《德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对犬主处50-5000元的罚款,对犬只进行收容。为确保工作效果,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市局将于8月1日—8月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大型犬、烈性犬、无主流浪犬集中收容行动。

此外,对群众举报调查反馈。群众可通过12345德州市民热线、德州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来信来电等方式,举报反映违规养犬行为。对予被举报的行为,民警将予以调查,不违法、违规的,进行劝导;违法、违规的,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民警将对犬只扰民、伤人案(事)件引起的治安案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对屡次违规养犬或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养犬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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