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三区非居民用水价格上调 主要涉及洗车、洗浴等行业
本报7月4日讯(记者贺莹莹)本月起,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上调,由4.02元/立方米调整至4.42元/立方米,居民用水仍执行阶梯制度,价格不变。
7月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非居民用水价格到户综合水价由4.02元/立方米调整至4.42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2.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到户综合水价由7.42元/立方米调整为7.82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为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2元/立方米。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污水处理费上调,每立方米均上调了0.4元。
根据政策,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宗教机构、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非经营性服务设施;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范围包括机关团体、工业、经营服务等其他非居民生活用水;执行特种用水价格的范围为纯净水加工业用水、洗车业用水、经营性洗浴业用水、建筑业用水。
新闻推荐
我市“世界杯综合征”患者增多——
德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