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级法检“两长”同堂审案

德州日报 2018-06-20 10: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任运通 张群)近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民事再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担任主审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代表法律监督机关出庭,开启了德州市市级法检“两长”同堂审案先河。

据了解,本案历经10年,涉及5案18份法律文书,法律关系复杂。2013年3月,被告卢某因偿还贷款后与某银行就解除其房产抵押登记事宜发生纠纷,遂与林某恶意串通,在明知涉案房产被查封不能过户的情况下,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制造虚假纠纷,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制造虚假的交易过程,双方通过多次银行转账,甚至不惜通过多位朋友分批转账以捏造事实掩盖真相,最终骗取法院司法审判文书。后卢某假装受害者,又起诉涉案银行,骗取了银行巨额经济赔偿。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该案涉嫌虚假诉讼,遂依法立案审查。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调取了两人涉嫌虚假诉讼的侦查卷宗,向审判机关调取了其先后提起的数例民事诉讼审判卷宗,并对上述证据进行审查,剖析了卢某、林某进行一系列诉讼的动机目的,理清了两人进行虚假房屋交易的银行资金流向,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中抽丝剥茧,最终认定该案系卢某、林某为解除涉案房屋抵押登记并骗取涉案银行民事赔偿,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而提起的一例虚假民事诉讼。经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后,依法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经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后,依法裁定再审。

庭审过程中,孟祥刚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庭审重点,积极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充分保障被告人举证、质证、辩论及作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

郭晓东与检察官陈晓梅、赵亮代表检察机关出庭履行职务,发表检察建议,出示相关证据,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结合情、理、法,对原被告进行庭审教育。

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严谨有序,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庭审持续2个小时,并通过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100余人现场旁听和视频观摩了庭审。

法院当庭作出撤销虚假诉讼判决,卢某、林某承认本案系两人共同策划,对制造虚假诉讼的行为表示认错悔过,同时表示尊重法院判决。“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办案,整个庭审过程程序严谨、条理清晰、衔接流畅、规范高效,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对推进司法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案涉及的虚假诉讼,具有典型性,案件也具有很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省人大代表孙庆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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