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上门调解赡养纠纷

德州日报 2018-05-30 00:00 大字

[摘要]陵城法官怀揣诚心、耐心,历时1个月——

“魏庭长,多亏你的耐心调解,才让我们兄妹关系和解,老人得到赡养。 ”日前,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被告王某林握着陵城区法院郑家寨法庭庭长魏洪兵的手动情地说。

4次上门调解,1次法庭调解,历时1个月,魏洪兵解决了一起因赡养引起的纠纷案件。

兄妹互推赡养责任,老人无奈诉至法院

原告李某现年80岁,老伴已故,育有3个子女,长子王某林,次子王某森,小女儿王某梅。王某林和王某梅分别住在大连市、常州市,次子王某森住在德城区,李某一直由三兄妹轮流照顾。自2017年4月开始,李某因病瘫痪在床。在由王某森照顾期间,王某梅认为王某森对母亲照顾不周,常因此产生争执。时间久了,三兄妹都觉得照顾老人时间精力有限,互生埋怨。

2017年11月12日,3名子女未经原告同意,签署赡养协议将原告李某送回陵城区老家居住并雇佣保姆照顾。因老家取暖条件和生活条件较差,原告李某身体条件每况愈下,王某森又将原告接回家中赡养。

因之前矛盾未解,王某林和王某梅均不去探望母亲,也不肯支付赡养费,致使矛盾进一步加深。今年4月,经与母亲沟通,王某森帮助李某聘请律师,以李某名义将三兄妹诉至陵城区法院,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上门调解,只为挽回家庭和睦

4月26日,郑家寨法庭受理该案后,魏洪兵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送达法律文书。得知李某瘫痪在床后,魏洪兵3次来到李某家中,当面了解其真实意愿,并将谈话过程录制成视频资料让3名子女观看。不仅如此,魏洪兵还来到李某老家进行调查,对李某老家的居住条件进行全面了解。为打破僵局,魏洪兵联系3名被告,相约于5月18日去李某家中调解。“子欲养而亲不待,现在老人健在,给我们孝顺的机会,兄妹间应该相亲相爱,怎么能因为孝顺母亲而产生矛盾呢。 ”调解当天,3名被告坐在一起,魏洪兵耐心对其进行劝说。结合实际情况,魏洪兵不断调整调解方案,调解工作从下午2点持续到深夜。

5月19日上午,魏洪兵继续安排几人到郑家寨法庭调解,劝说被告不要因一时斗气让老人受苦,伤了多年的兄妹情谊,更不要对簿公堂。

调解过程中,王某森提出在自己赡养母亲的3个月期间,王某梅没有支付赡养费。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症结后,法官劝说王某梅当场支付了赡养费,几人终于心平气和坐到一起。在征求原告意见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李某到德州市社会福利院养老中心养老,所需费用由子女平均负担,三兄妹握手言和。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黄敏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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