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限燃4种方案备选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通讯员苏美玉)1月3日,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草案)》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限制燃放的时间给出了4种方案,相比于之前的草案,此次增加了腊月二十三等时间点。
此前,市法制办就《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公开征集意见、问卷调查活动以及立法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多名参会代表建议要结合德州市民俗实际,考虑群众需要,对限制燃放时间、区域等进行调整。为此,市法制办就德州市烟花爆竹限制燃放时间及区域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之前的草案,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全天。上述时间外的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此次对限制燃放时间给出了4种方案: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正月十五全天;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十五全天;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正月初五全天、正月十五全天;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六全天、正月十五全天。
同时,对限制区域的划定也可进一步提出意见。市民对此如果有好的建议,于1月10日前,联系市法制办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534-2687409,电子信箱:dzfzblfk@163.com。
新闻推荐
德城法院牵头“三方会谈”
德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