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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启动 重点排查社会组织换届及年检等6大问题

齐鲁晚报 2017-12-29 14:26 大字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李榕)日前,《德州市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发布,自2018年1月起,将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的重点问题包括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换届及年检、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等6个大项、32个小项。2018年6月底前,全市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本结束。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聚焦当前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有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缺失、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的工作覆盖不到位;有的社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年检;有的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内部治理机构不健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有的社会组织活动不正常、作用发挥不充分、长期“僵尸瘫痪”;有的社会组织特别是个别行业协会商会乱评比乱表彰乱收费屡禁不止、加重企业负担;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等,加大问题排查力度,进而通过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跟进规范整治的具体措施。

根据工作部署,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对照集中排查整治重点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并向民政部门写出自查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本地社会组织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整改清单和台账。2018年1月1日至3月15日,对不参加年检、未按期换届的社团和基金会,采取约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等方式,督查指导其抓紧整改或组织换届工作。2018年2月底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下发通知,全面启动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2018年3月,启动第五批市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2018年6月底前,启动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对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对经督促仍未按限期整改要求完成换届的社会组织,以及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等社会组织执法过程中调查核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视情节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取缔;对取缔后仍以非法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据悉,全市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问题清单包括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换届及年检、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社会组织尤其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表彰收费、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6个大项、32个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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