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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铁拳”行动出大招市民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有重奖

齐鲁晚报 2017-12-27 14:05 大字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刘潇通讯员骆守明)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全区社会治安环境,12月25日,记者了解到,德城公安自12月7日起开展为期100天严打“铁拳”行动,行动期间实行举报线索有奖。

据了解,举报奖励具体范围包括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路线。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具体举报方式为: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奖励标准为举报人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给予1000-20000元不等一次性奖励,对于特大犯罪团伙案件,奖励在20000元基础上再按照实际情况追加。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原则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新线索的,视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据介绍,举报人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在查证属实或破案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经主管部门和警务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的,公安机关在当地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同时,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通知后30日内,匿名举报人应当在公安机关在媒体发布领取奖金信息后90日内,与公安机关联系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此外,奖励机制自2017年1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100天。举报渠道为:电话举报18805342110(微信同步);邮箱举报:dcgongan110@yeah.net;现场举报为举报人到德城公安分局,现场提交举报材料微信举报请关注“德城公安”二维码,留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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