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种特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1.哪些人可享受特药报销待遇?
德州市所有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2.特药报销待遇享受周期是多少?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哪些特药可纳入报销范围?
山东省人社厅经评审谈判,确定将注射用地西他滨等18种特药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2018年度特药品种按国家、省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使用上述药品产生合规的医疗费用,按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支付。
4.这18种药物名称是什么?
注射用地西他滨、培门冬酶注射液、注射用硼替佐米、来那度胺胶囊、达沙替尼片、吉非替尼片、盐酸厄洛替尼片、盐酸埃克替尼片、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贝伐珠单抗注射液、西妥昔单抗注射液、注射用雷替曲塞、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波生坦片、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5.执行和报销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德州市自2017年9月1日执行的新药品目录,将18种特药中的13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这13中特药通用名、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费用,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基本医保再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
6.特药管理有哪些规定?
实行“三定”管理。即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和定零售药店。德州市首批确定了14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和2家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使用特药产生的符合报销政策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特药费用,按照山东省特药规定的医保结算价和有关规定补偿。
7.德州市特药定点医药机构有哪些?
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立医院、德州联合医院、德州向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阳连锁一店、康杰药业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人民医院。
8.申请使用特药及报销有哪些流程?
一是本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填写《山东省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由定点医院责任医师为患者用药申请评估,填写意见及治疗方案。提交定点医院医保科审核确认盖章后,报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备案,方可使用特药。
二是异地就医的。因病情需要在异地医院使用特药的(含医保关系省内转移、省内异地居住等),应持责任医师意见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送《山东省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由参保地定点医院责任医师重新评估,并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报销。
9特药补偿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按规定使用特药发生的费用单独核算,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补偿比例为40%,一个医疗年底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万元。贫困人员大病保险特药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和普通参保人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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