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累计六次以上逾期记录不能申贷

齐鲁晚报 2017-12-13 15:22 大字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贺莹莹)11日,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缴存职工,释放人员担保压力,更真实地反映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近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在近两年的征信报告中,有连续三次(不含)以上或累计六次(不含)以上逾期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实行多个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在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剩余担保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低于贷款余额的情况下,允许部分担保人使用公积金,但担保责任依然有效。实行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在前期还款正常的情况下,经借款人、担保人、担保公司三方同意,可变更为担保公司担保。

对征信报告审核,由原来的审核信用报告期5年内的征信记录,改为审核自贷款申请日前两年的征信记录,即近两年的征信报告中有连续三次(不含)以上或累计六次(不含)以上逾期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据悉,此通知已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新闻推荐

“微平台”助力打造智慧法院

陵城法院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将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把司法便民落到实处——

德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