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风险源 守好“钱袋子”
加强信息保护和支付安全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一)磁条卡伪卡欺诈防范措施
1.积极使用金融IC卡
金融IC卡的表面嵌有芯片,信息存储在智能芯片中,卡内信息难以复制。多重的交易认证流程有效保障持卡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
2.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
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不要让卡片脱离视线范围,使用后及时收回卡片,以免卡片被误用或掉包。在ATM、POS等终端上输入密码时,应进行必要的遮挡,以防被他人偷看。
3.正确使用自助设备
使用ATM等自助设备前,仔细观察设备机身或周围是否有可疑张贴物、出钞口是否有异物封堵、插卡口是否被安装假的插卡槽、是否安装了微型摄像头等盗密装置。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拨打该设备所属银行的客服电话。
(二)电信网络欺诈防范措施
1.加强密码保护
设置复杂度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过于简单(如111111,123456等)或与个人信息(如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相似度过高的密码。网络支付交易密码设置要区别于登录密码。对于不同的账户,设置不同的密码。及时修改初始交易密码,定期更换交易密码并妥善保管。
2.选用安全支付环境
从正规渠道下载客户端软件。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更新。设置个人计算机和移动终端系统登录密码,并启动自动锁屏功能。使用安全的网络接入点,避免通过公共WIFI或使用公共计算机进行网络支付。
3.安全使用二维码支付
不要见码就扫,选择正规、专业并通过安全认证的扫码工具。谨慎使用认证简单的支付方式。当个人信息及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4.提升个人安全意识
不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和链接。不轻信涉及资金的电话和短信。不随意向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流程之外的任何渠道提供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不转借个人银行卡和网银U盾等给陌生人使用。建议开通账户变动短信提醒,设置合理的交易限额。
5.做到“小额便捷、大额安全”
建议开通一张银行卡,存入有限的资金,该银行卡只用于网上支付,并将这张卡独立于其他的所有银行卡。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大额支付采取独立密码、U盾、短信应答、动态令牌等多种手段保护资金安全。
6.甄别虚假网站
虚假网站一般和真实网站有细微区别,比如虚假网站常常将字母I替换为数字1,CCTV被换成CCYV。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都应用了可信证书类产品,这类的网站网址都是https打头的,如果发现不是https打头的,应该谨慎对待。
7.甄别伪WiFi接入点
很多山寨的wifi如ChinaNet,被写成了ChinaNet-243l或者Chinanet,看上去一样,其实是钓鱼的!在不上网时关闭wifi信号,避免自动连接。不连接不需要认证、无密码的wifi。在不确定绝对安全的wifi下,尽量不要使用支付类应用。
(三)账户资金异常处置建议
1.及时通知银行或支付机构
及时通知银行、支付机构办理银行卡挂失或账户冻结,告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向银行、支付机构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
2.及时报案
及时向警方报案,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及时阻断诈骗分子资金转移通道。
3.及时留取证据
可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应保留好凭条,以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
(四)电信网络诈骗有关案例
1.冒充熟人诈骗
【典型案例】2016年4月,菏泽的李奶奶接到170开头的电话,对方说“奶奶,我是小杰,我喉咙里长了两个疙瘩,要做手术,要交8千多的费用。”李奶奶一听是孙子生病了,也不多想就急匆匆赶到银行向“孙子”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1万元。没过多久便又接到“孙子”的电话:“奶奶,我动这个手术还需安两个支架,要6千元。”李奶奶便又汇去了7千元钱。事后李奶奶和家人核实发现手机号和银行账户都不是孙子的,才发觉被骗了。原来不法分子刘某是本地人,操着菏泽口音随机拨打电话,冒充对方的家人、以生病住院、出车祸、女朋友怀孕流产等理由欺骗受害人汇款。
【典型案例】2016年12月6日,潍坊市刘女士被公司同事告知“老板”要求自己加入一工作QQ群。刘女士入群后,群内有人自称是刘女士的“老板”,要求其汇报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内流动资金金额。刘女士在未辨别QQ群“老板”身份真实性的情况下将信息告知对方。QQ群“老板”便要求刘女士将4.86万元汇入一张建设银行卡内。汇款后刘女士联系公司老板核实情况,发现被骗并立即报警。经过多方努力,对涉案账户进行止付,最终被骗资金全额成功挽回。
【案例提示】该类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亲戚朋友或熟人,编造“人身意外”、“公安拘留”等理由,利用被骗人着急的心态实施诈骗;或伪装成单位领导,利用被骗人对领导的信任和服从实施诈骗。因此,在汇款前一定要通过原来留存的电话号码或者面对面等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
2.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诈骗
【典型案例】2016年12月26日,受害人齐女士接到自称是济南市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以受害人发布骚扰信息为由转接给自称是北京公安局的“陈警官”。该“陈警官”恐吓齐女士涉嫌“郑某某网络诈骗案”,欺骗齐女士登录假冒最高检网址查看“通缉令”,见齐女士相信后要求其保密并提供银行卡卡号及密码。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以各种理由多次要求齐女士向指定账号汇款共计746.76万元,并承诺1月15日返还。后齐女士联系不上对方发觉被骗。
【案例提示】该类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公检法机关人员,以当事人涉嫌洗钱、信用卡透支等理由,打着帮助当事人的幌子,要求其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实施诈骗。因此,不要轻信自称公检法机关人员的电话,要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核实。
3.低价购物诈骗
【典型案例】春节期间,济宁小李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称一辆开了3年的大众牌轿车仅售1万元。小李与卖家进行联系,询问卖家该车的情况以及低价销售的原因。卖家称该车是从法院拍卖所得,所以便宜。小李信以为真。随后卖方以过户为由要走了小李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地址。小李向卖方汇了1000元定金后,卖方给小李打电话说车已经到了,就在**大酒店,但验车钱须把剩余的钱打过去。小李把剩余的9000元钱转给卖方后,卖方仍不给看车,称需付3800元手续费。小李稍犹豫后再次将钱打了过去。卖方再次索要1万元定金。小李意识到不对劲,要求退款。卖方称三天之内退款。但小李未按期收到退款,且再也打不通“卖家”电话。
【案例提示】该类诈骗,犯罪分子往往以低价销售为诱饵,在虚假网站、知名网站、QQ、微信平台上冒充店主、客服,以付定金、交税款等各种理由诱骗买家汇款或点击虚假网站链接盗取信息实施诈骗。因此,购买价格过低的商品时要特别留心,网购时要选择正确的电商网站,避免钓鱼网站,对陌生人发送的手机链接和二维码,一律不点击、不扫描。
4.刷单兼职类诈骗
【典型案例】2016年12月2日,德州临邑的郑某某在上网时,一QQ昵称为“客服认证”的网友加她好友,向她介绍刷单兼职业务。对方给郑某某发来链接,郑某某点开后发现是个商品链接。郑某某通过支付宝购买,并把购买截图发给对方。对方收到后,向郑某某支付宝退回货款,并支付了6元佣金。其后对方以高佣金的名义,要求郑某某连续刷10单。郑某某连续刷3单、支付6052元后向对方要钱,对方未按约定退回货款,郑某某发现被骗。2017年2月2日,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符某在海南抓获,符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案例提示】该类诈骗,犯罪分子先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网上发布刷单兼职招聘信息(给电商平台商铺刷单以提升信誉度)。有人上当后,犯罪分子要求受害人虚假购买指定产品,前期会向受害人返还小利,待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则要求受害人刷大单,然后以系统、网络问题等借口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实施诈骗。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是禁止的,刷单兼职并非正当兼职,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五)ATM转账24小时内可申请撤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ATM转账的,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将在24小时后到账,在到账前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该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有效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需要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由于个人通过ATM办理的转账业务,在受理后24小时之内可撤销,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转账撤销实施新的诈骗,请大家收款时务必审慎确认,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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