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发出首份药品销售证明

德州日报 2018-03-07 18:46 大字

[摘要]行政审批下放

本报讯(记者 尹晓燕通讯员 黄宝莲 陈汉哲)日前,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对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发放了盐酸特比萘芬、头孢噻肟钠等7个药品品种的药品销售证明,这也是德州市发放的第一份药品销售证明。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1月1日起,原由山东省食药监局办理的“药品销售证明”“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保健食品出口销售证明”下放到市食药监局办理。为做好有关工作,市食药监局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定岗定责,理顺流程;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制作了办事指南,并将公告和指南在市食药监局官网和市政务服务网上发布;调整了部分内部文书,制作了申请表和证明样表,确保证明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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