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启动救助基金 帮助群众渡难关
1月21日14时 20分许,在乐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路某某受伤。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路某某由于伤势过重转往山东省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诊断,路某某为左下肢碾压毁损伤、左侧挠骨远端骨折,急需手术治疗。高额的抢救费用让一家人陷入困境。民警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及时告知家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相关政策,启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方案,协助伤者家属准备材料、 完善手续。经交警支队救助办审核,为伤者垫付抢救费用9.2879万元,切实解决了伤者家庭经济上的沉重负担,获得伤者及家属一致好评。目前伤者病情已稳定,正在进一步恢复中。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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