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万元买“宠物”男子被刑拘
农村大众报乐陵讯(通讯员张伟)近日,乐陵市公安局鲁冀高速检查站在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车上有一只乌龟。经乐陵市公安局食药环森大队调查初步认定,是亚达伯拉陆龟,为国际野生动植物贸易公约附录二的物种,相当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陶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经讯问,陶某对买卖野生动物回家饲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陶某在明知是亚达伯拉陆龟的情况下,仍花了三万块钱购买。”乐陵市公安局食药环森大队大队长李兵说,这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将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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