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经济纠纷化解了
农村大众报乐陵讯(通讯员张伟)10月18日10时许,乐陵市公安局兴隆街派出所二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一名中年女子在某沿街店铺与店主发生争执,言辞过激,随身携带吃住用品,扬言要在对方经营的商铺内住下。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女子名叫李某枝,于2018年转包了孙某在北京市的宾馆,双方在签署合同后因宾馆内燃气管道改气的问题发生纠纷。李某枝称孙某当年口头承诺会给其燃气改造的费用9000元,索要三年,但对方迟迟未给。但孙某称并无此事。
民警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原则,分两组与双方耐心沟通。在民警长达6个小时的劝说和调解下,孙某愿意付给李某枝3000元的燃气改造费用。李某枝表示不为钱财只为争一口气,接受民警的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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