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3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记者 杨润勤 报道
本报济南讯 7月5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德州市朱秀华在德州乐陵市农宅内,用工业松香加热的方式对生猪头、猪蹄进行脱毛,并将加工后的猪肉产品对外销售。朱秀华因此被乐陵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乐陵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威海市马长全涉嫌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的白酒。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授权委托人现场鉴定,马长全经营的仓库里待售的白酒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乳山市市场监管局对马长全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的白酒360瓶,罚没款8.05万元。
东营市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博汇升食品中心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食品中心经营的香酥花生仁外包装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构成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博汇升食品中心作出罚款3.003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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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乐陵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