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民政局公告

德州日报 2019-07-09 09:06 大字

2016年6月23日在乐陵市潘家村捡拾一名女婴,身体健康,请孩子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乐陵市民政局联系,60日内无人认领者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乐陵市民政局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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