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公布 德州市3单位入选

德州日报 2019-01-12 09: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邓静通讯员马世利)近日,省司法厅公布第三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陵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乐陵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禹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选。截至目前,德州市共有8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其他5家单位分别为宁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临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夏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齐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德州市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路径,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村级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实现全覆盖,丰富完善了社会治理体系。市级在市综治中心建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了独立办公。全市3177个村(社区)全部建成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均配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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