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依法办事、遇事找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环境 乐陵供电开展2018法治宣传活动
□宋拥奎张思凯
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更好服务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山东、法治乐陵建设,大力营造依法办事、遇事找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环境,国网乐陵市供电公司紧紧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这一主题,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在我国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乐陵供电公司组织10名干部职工,到乐陵最繁华的兴隆南大街进行法治宣传。
为做好宣传,乐陵供电公司提前制作了“12·4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宣传展板,条幅、绶带、宣传手册等宣传用品。在负责人的带领下,来到兴隆南大街,悬挂法治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向现场咨询群众宣传电力法律法规,普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安全用电知识、引导群众关注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在宣讲的同时,向过往群众分发《农村安全用电读本》《农村安全用电常识》等宣传资料。此次宣传活动,分发宣传手册10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次。
12月8日,乐陵供电公司在机关大会议室组织员工和群众开展了一堂普法大讲堂活动,讲解了宪法、合同法、民商法、电力法和各项党内法规,并把增强法治观念相关的宣传标语,以展板、横幅等形式在公司办公楼、各供电所营业网点、集贸市场等醒目位置悬挂。公司还结合电力设施运行实际情况,把《电力法》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通告》等,用有趣易懂的漫画形式编制成宣传册,到人员流动多的场所发放,解答群众提出的安全用电问题,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了普法效果。
下一步,乐陵供电公司将带着宣传手册走进学校、企业、敬老院,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在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本企业的法治建设,以“12·4”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逐渐形成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机制,塑造法治品牌,对内提升干部员工法治素养,对外提高广大客户对电力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良好内外部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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