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谎报火警被处5天拘留

德州日报 2018-11-20 09:27 大字

本报讯(张晓琳)“快点!快点!乐陵富城苑小区的居民楼着火了! ”11月11日上午10点27分,德州消防支队乐陵大队接到“群众”报警。

接警后,西城消防中队立刻出动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员前往救援。到达富城苑小区后并未发现任何警情,拨打报警人电话核实情况,对方却始终拒接电话。消防人员逐门逐户走访排除警情后,断定对方报了假警,并依法到兴隆街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手机号码锁定了报警人刘某。

11月13日,警方对刘某进行传唤。刘某到案后,最初拒不承认,百般推诿。直至办案民警拿出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刘某如实承认了自己酒后为寻求刺激,谎报火警。由于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单位秩序,派出所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对他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消防部门呼吁,勿把火警当儿戏,不要随意拨打119火警电话占用报警线路,更不要谎报火警占用消防警力。

新闻推荐

乐陵化楼镇>> 产权制度改革成员认定“一个也不能少”

本报11月15日讯“郭书记,我家二女儿已经嫁到外村去了,户口还在我们村,能在我们村进行成员认定吗?”最近在化楼镇西小郭...

乐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乐陵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