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山东法制报 2018-07-02 17:32 大字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一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债务人

青岛红茜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伟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中南科莱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沁苑汇通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

青岛宝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青岛国强五金有限公司

青岛丰正春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天信衡商务有限公司

青岛祥辉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丰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青岛聚蚨源机电有限公司

青岛国运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青岛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

青岛中天嘉合置业有限公司、卡拉玛服装(青岛)有限公司、海城市芭东北方置业有限公司、张代信、崔玉珍

卡拉玛服装(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中天嘉合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红茜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海城市芭东北方置业有限公司、张代信、崔玉珍青岛唐朝世纪海丰大酒店有限公司

青岛京房易居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融资担保信息园区有限公司、王少华、李燕霞、宋春侠、王新国

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鑫艾明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天信衡商务有限公司、青岛德普置业有限公司、刘晖、赵卫川

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河北鑫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迁安市军丰工贸有限公司、薛先来乐陵国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宋国强夏鲁玲、邰江艳

青岛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福元九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鑫艾明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刘晖、赵星

青岛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启航船艇有限公司、青岛启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基地有限公司、杜瑞成、毛伟刚、毛翠仙

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日照保利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张苗苗

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城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孙肖华、明言波、孙庆利、孙延波

青岛国农金蒜生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国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运工艺有限公司、姜丰寿、王云兰

拉图拉甘(青岛)国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丽尔雅工贸有限公司、青岛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龙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青岛龙海集团建筑构件有限公司、青岛龙海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龙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龙海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市环翠区明威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欧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龙海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伟信达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佐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置业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36999000.0028000000.0049977393.84

青岛京房易居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融资担保信息园区有限公司、刘涛、李燕霞、王慧君、宋春侠、王新国4335000.004250000.0079025298.58206906673.8032498941.0819560967.0024499982.8248900000.0043480000.0021880000.0012000000.0034000000.00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7月2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李正

联系电话:0531-87080315

住所地:济南市槐荫区经三路293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8年4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以外币计价的,已按照2018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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