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路上持匕首刺妻 警方:伤者已无生命体征
封面新闻客户端8月22日消息,8月21日,有网友爆料称,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发生一起杀妻案。
网友介绍,8月21日13时20分许,中江县仓山镇人和寨村村民蔡某某,在仓山镇三江路使用匕首,刺中其妻刘某某胸部。
网友表示,蔡某某称其妻刘某某有外遇。8月20日亲戚朋友劝导,让刘某某不要离婚。8月21日中午,刘某某要求蔡某某到镇政府办理离婚手续。
网友说,蔡某某一路相劝,刘某某仍坚持离婚。蔡某某从身上掏出今年5月份网购的匕首,刺中刘某某的胸部。随后,蔡某某将匕首扔在现场,步行到仓山派出所投案。伤者刘某某已由德阳市人民医院仓山医院120急救。据医生介绍,刘某某已无生命体征。
8月21日晚,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中江县公安局相关人员。据其证实,伤者已无生命体征,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题为《男子离婚路上持匕首刺妻 四川德阳中江警方:伤者已无生命体征》)(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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