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子女抚养费 法官鼓励他把前妻追回来
中江的叶立(化名)向中江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前妻支付子女抚养费。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的具体情况后,一边“执行”,一边“撮合”。最终,这对离婚夫妻和好了。
因子女抚养费找到法官
法官却让他追回前妻
2017年1月,中江县龙台镇的叶立拿着法院调解书,来到中江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要求前妻蒋芸(化名)给付女儿3年的抚养费。承办法官龚小江接过调解书一看,其中一年的抚养费已超出执行时效,但未当面说破。他立即给被执行人蒋芸打电话,要求其履行义务。“她答应给抚养费,但是给我诉苦说钱不够。”在沟通中,龚小江还详细询问了蒋芸当前的工作、生活、财产情况。
据了解,叶立和蒋芸2011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来越愈演愈烈,2013年蒋芸向中江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孩子由叶立抚养,蒋芸每年支付6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18岁。
后来,龚小江在调查中得知,蒋芸在孩子生日、节假日的时候都会回来看女儿,给孩子买好吃的和衣服,“从我对双方的了解来看,两个人都比较年轻,结婚时感情基础还是不错的,离婚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冲动。”龚小江突然灵光一闪,询问两人是否再婚,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既然你们离婚没多大的矛盾,都爱孩子,现在又都是单身,你干嘛不把前妻再追回来当老婆呢?”叶立在龚小江的鼓励下,点头表示自己会主动一些。
执行途中制造机会
夫妻复婚申请撤销执行
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龚法官通知两人到法院,扣划了蒋芸银行账户上的一部分存款作为抚养费,还对两人进行开导,积极为两人创造见面机会,“两个人见面多了,慢慢地沟通就更顺畅了。“龚小江还支招化解双方矛盾。
前不久,叶立来到法院办理撤销执行手续,取消对蒋芸的限制消费令。原来,经过沟通,叶立蒋芸复婚了。“我们春节前就复婚了,不过这件事还得感谢你,让我们一家又团圆了。”叶立和蒋芸都表示以后好好经营小家庭,遇事多沟通商量,不再任性了。
龚小江说,在接手叶立的执行案时,通过对双方的了解,感觉两人“还有戏”,所以决定撮合他们。同时,他也提醒道:夫妻双方遇事多沟通交流,多一点包容和理解,切莫冲动离婚,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走到了离婚那一步,双方也要承担起自己对子女抚养的义务。
本报记者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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