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民政局以民为本交出靓丽“答卷”
四川经济日报讯(黎光荣 记者 钟正有) 记者从中江县民政局了解到,去年,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各项民生工作交出靓丽“答卷”。
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有序推进。根据省市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该局积极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为49624名60周岁以上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投入资金1488.72万元。二是对杰兴镇、通济镇、玉兴镇敬老院210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投入资金210万元。
规范城乡低保管理。一是修订完善《中江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切实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494户4322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923.67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90元;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0803户37238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200元,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8525.0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92元。二是去年4月26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培训会议,下发了《中江县2018年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全面核查,全县共清退9597户1259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498户5496人,农村低保对象6099户7099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5334户717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1户42人,农村低保对象5273户7133人)。三是召开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议,制定并下发了《中江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及《关于开展2018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督查工作的通知》,组成2个督查组,结合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询问、入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部分乡镇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责令各乡镇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移交县纪委。
城乡医疗救助不断完善。修订完善了《中江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年共资助39027名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金额841.4万元。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已达70%。全年共为5342名困难群众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212.85万元。
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去年,该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全年共为享受低保的1072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金1071.24万元。去年5月2日,县残联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移交至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全年共为1000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金7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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