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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德阳晚报 2016-09-18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杜晓鹏)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于9月14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绵竹市孝德镇党委书记林霞树,孝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忠诚,孝德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跃平,孝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严勇,孝德镇财政所副所长刘应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2月期间,孝德镇党委研究同意以加班费、误工费、考核奖名义发放补贴,共计发放60.55万元。2016年4月,林霞树、周忠诚、王跃平、严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应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

中江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党委书记林俊风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2016年3月28日,林俊风安排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对办公室进行装修,装修后独自使用的办公室面积近40平方米,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2016年5月,林俊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广汉市河道管理中心副主任周悦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3年,周悦在担任广汉市河道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500元。2016年5月,周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管,加强部署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本报讯(记者 杜晓鹏)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于9月14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绵竹市孝德镇党委书记林霞树,孝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忠诚,孝德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跃平,孝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严勇,孝德镇财政所副所长刘应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2月期间,孝德镇党委研究同意以加班费、误工费、考核奖名义发放补贴,共计发放60.55万元。2016年4月,林霞树、周忠诚、王跃平、严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应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

中江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党委书记林俊风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2016年3月28日,林俊风安排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对办公室进行装修,装修后独自使用的办公室面积近40平方米,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2016年5月,林俊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广汉市河道管理中心副主任周悦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3年,周悦在担任广汉市河道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500元。2016年5月,周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管,加强部署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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