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民生为本 筑牢社会和谐“压舱石”

德阳日报 2016-09-21 00:00 大字

(上接第一版)

根据四川省有关规定,德阳市从2005年起,连续12年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调整水平从2005年的60.37元增长至2015年的176.68元,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人均567.02元增长至2015年的1644.33元,增长了1077.31元,增幅190%。目前,2016年的调待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调待后补发的基础养老金预计在9月底发放到位。

同时,作为全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三个试点市州之一,德阳市多措并举,成立了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保障、开发“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等软件系统、加强部门衔接、加强数据清理、积极实施入户采集、建立了工作督查机制、加强舆论宣传。通过衔接公安、卫计、民政等部门,初步商讨了开放系统接口、动态使用各方数据的可行性;借助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登记系统,精确定位户籍人口实际住址,对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部分重点、难点人群,探索联合入户;衔接就业部门,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与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未参保人员就业。在数据应用方面,一是推动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发放和使用;二是通过人员参保信息,为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犯罪嫌疑人追踪提供线索;三是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摸底提供依据;四是为分析就业形势与制定就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顺利完成了380.9万人的信息采集及入库工作,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390.2万人的97.6%,其中入户采集信息43.1万条。下一步,将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的动态更新,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拓宽数据应用途径,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多渠道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

8月18日,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以及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等5部门联合出台《德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方案》明确,自今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承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

家住中江县古店乡飞蛾村7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民王元慎今年摔倒骨折入院后,手术加上其他费用花了35037.08元。作为《方案》实施后首批受益者之一,她出院后,新农合报销了14994.17元,加上现在可以报销的16539元,个人仅花费3503.91元。这让王元慎一家惊喜不已。

除了提高县域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外,《方案》还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多项“健康福利”——

从办理2017年基本医保参保缴费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同时,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病种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等20种新增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

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通过财政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合),认真落实“十免四补助”,提高医保报销水平,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自201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8%,力争个人承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长效机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寄语党代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靳钊军:进入“十三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创新驱动发展、“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等战略的实施,为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市人社局将在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和落实更有效、更公平的政策制度,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更公平和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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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有关规定,德阳市从2005年起,连续12年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调整水平从2005年的60.37元增长至2015年的176.68元,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人均567.02元增长至2015年的1644.33元,增长了1077.31元,增幅190%。目前,2016年的调待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调待后补发的基础养老金预计在9月底发放到位。

同时,作为全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三个试点市州之一,德阳市多措并举,成立了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保障、开发“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等软件系统、加强部门衔接、加强数据清理、积极实施入户采集、建立了工作督查机制、加强舆论宣传。通过衔接公安、卫计、民政等部门,初步商讨了开放系统接口、动态使用各方数据的可行性;借助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登记系统,精确定位户籍人口实际住址,对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部分重点、难点人群,探索联合入户;衔接就业部门,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与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未参保人员就业。在数据应用方面,一是推动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发放和使用;二是通过人员参保信息,为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犯罪嫌疑人追踪提供线索;三是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摸底提供依据;四是为分析就业形势与制定就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顺利完成了380.9万人的信息采集及入库工作,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390.2万人的97.6%,其中入户采集信息43.1万条。下一步,将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的动态更新,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拓宽数据应用途径,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多渠道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

8月18日,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以及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等5部门联合出台《德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方案》明确,自今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承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

家住中江县古店乡飞蛾村7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民王元慎今年摔倒骨折入院后,手术加上其他费用花了35037.08元。作为《方案》实施后首批受益者之一,她出院后,新农合报销了14994.17元,加上现在可以报销的16539元,个人仅花费3503.91元。这让王元慎一家惊喜不已。

除了提高县域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外,《方案》还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多项“健康福利”——

从办理2017年基本医保参保缴费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同时,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病种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等20种新增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

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通过财政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合),认真落实“十免四补助”,提高医保报销水平,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自201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8%,力争个人承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长效机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寄语党代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靳钊军:进入“十三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创新驱动发展、“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等战略的实施,为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市人社局将在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和落实更有效、更公平的政策制度,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更公平和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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