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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法庭远程审案的技术革新—— 身在网吧隔千里 犹似坐在被告席文/图 本报记者 王三春

德阳日报 2016-07-12 21:14 大字

开庭前,书记员与被告对话调试设备。

离预定的开庭时间还有一会儿,往常的此刻,作为审判员的彭军会坐在休息室里再熟悉一下案卷,但这次,他和技术人员一起出现在法庭里,来来回回地对数据处理设备做最后一次调试。

四面墙上,安装了5个电子眼,红色指示灯闪烁,从不同方位把法庭的各个角落纳入视野之中。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屋子里还有第六只电子眼,这是一个特别配置的高清摄像头——作为被告的“眼睛”,一直对准被告席上的一台电脑。电脑屏幕上来回切换的画面,通过数据线被传输到千里之外的广西的一个网吧,被今天这起案子的被告李一(化名)一一收进眼底。

隔空跨省开庭 

被告“身临其境”

张谋(化名)与妻子李一(化名)感情破裂,向绵竹法院汉旺法庭起诉离婚。7月8日上午,汉旺法庭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庭长彭军担任主审判员。

开庭前,张谋与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窃窃私语。而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不过,被告席的桌面上,有一个笔记本电脑,被告人李一头戴耳机出现在画面中,这让法庭中的所有人都能听到和看到她的一言一行。

彭军折回休息室,穿上法袍。听到书记员宣布“请审判员就座”,他整肃精神走出来,在法官椅上端坐。在所有程序开始之前,他向原告提了两个问题:“张谋,你认识被告席上电脑屏幕上的女子吗?”“认识。”“与你是何关系?”“夫妻关系。”同样的问题也问向被告方。事后彭军向记者解释,这个环节非常重要,用以规避远程审案可能带来的当事人的身份风险。

接下来,一切按法庭审案的标准流程进行。主审官、书记员、原告席、被告席面前都摆着电脑,四面墙上的5个电子眼所摄下的画面,交替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屏幕上,包括挂在正面墙上从旁听席可以看到的2块电子屏。张谋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也由书记员通过扫描仪投射在电脑上。

画面在随着庭审进程不断切换。远在广西的李一,则通过她的另一双“眼睛”——第六只电子眼,看到了法庭中发生的一切。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随即将庭审笔录投射在电子屏上,逐行显示,由原被告双方查看确认。

庭审结束。彭军宣布结案,敲下了一记法槌。

这是汉旺法庭第二次使用这套远程审案系统,让一起离婚官司的原被告双方相隔千里“对簿公堂”。其显著特征是保留了法庭审案的形式——严肃、庄重。全程旁听了这次审案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绵竹法院的专业人士表示:汉旺法庭的这套系统显示,业界一直在探索的远程审案正在走向成熟。

打破技术瓶颈 

实现“三同步”

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远程审案并不罕见,是近几年多地都在尝试的方式。主要适用于简易程序案件,案件证据充分,原被告双方对指控的主要事实清楚,没有异议。比如中江县因为劳务输出人员较多,基层法官们数年前就开始探索利用QQ视频开庭断案。

彭军也是先行先试者之一。但在初级阶段,常见的场景是:主审判员与原告及代理人挤坐在一台电脑面前,为了保证公正和留存资料,还要另外安排摄像机全程摄录。即便如此,庭审的有效性和资料保存的长期性,仍是一个难点。

2015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这让基层的探索有了法律依据。

当年9月,绵竹法院全面启用科技法庭系统。这是根据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而建设的多媒体信息化系统,一套意在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的法院内部网络体系。如何利用这套高水平硬件系统,与互联网结合开展远程审案?如何实现从内容到形式的更加完美?彭军开始完善整个流程。

“其实并不复杂,内网与外网的结合,关键在于打通技术关节。” 添加的设备也很简单:一个高清摄像头,一台电脑,一些数据线。小小的技术革新,不但让远在广西身在网吧的被告“身临其境”,而且实现了庭审过程中的“三同步”:

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或对庭审有争议,清晰的影像资料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和法官的合法权益;

笔录同步输出显示确认。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书记员实时所作的庭审笔录同步展示给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如有异议,可马上予以修正;

数据同步载入服务器存储。庭审录音、录像数据会通过数据处理器同步载入省高院总机房的服务器,并永久存储,也可以刻成光盘归档备查。

据介绍,汉旺法庭的做法已被推广到绵竹法院所属的基层法庭,促进了案件繁简分流,提升了审判效率,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彭军说,“流程实现标准化之后,甚至只需要使用自己的手机连线视频,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就可以参加庭审。”

开庭前,书记员与被告对话调试设备。

离预定的开庭时间还有一会儿,往常的此刻,作为审判员的彭军会坐在休息室里再熟悉一下案卷,但这次,他和技术人员一起出现在法庭里,来来回回地对数据处理设备做最后一次调试。

四面墙上,安装了5个电子眼,红色指示灯闪烁,从不同方位把法庭的各个角落纳入视野之中。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屋子里还有第六只电子眼,这是一个特别配置的高清摄像头——作为被告的“眼睛”,一直对准被告席上的一台电脑。电脑屏幕上来回切换的画面,通过数据线被传输到千里之外的广西的一个网吧,被今天这起案子的被告李一(化名)一一收进眼底。

隔空跨省开庭 

被告“身临其境”

张谋(化名)与妻子李一(化名)感情破裂,向绵竹法院汉旺法庭起诉离婚。7月8日上午,汉旺法庭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庭长彭军担任主审判员。

开庭前,张谋与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窃窃私语。而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不过,被告席的桌面上,有一个笔记本电脑,被告人李一头戴耳机出现在画面中,这让法庭中的所有人都能听到和看到她的一言一行。

彭军折回休息室,穿上法袍。听到书记员宣布“请审判员就座”,他整肃精神走出来,在法官椅上端坐。在所有程序开始之前,他向原告提了两个问题:“张谋,你认识被告席上电脑屏幕上的女子吗?”“认识。”“与你是何关系?”“夫妻关系。”同样的问题也问向被告方。事后彭军向记者解释,这个环节非常重要,用以规避远程审案可能带来的当事人的身份风险。

接下来,一切按法庭审案的标准流程进行。主审官、书记员、原告席、被告席面前都摆着电脑,四面墙上的5个电子眼所摄下的画面,交替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屏幕上,包括挂在正面墙上从旁听席可以看到的2块电子屏。张谋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也由书记员通过扫描仪投射在电脑上。

画面在随着庭审进程不断切换。远在广西的李一,则通过她的另一双“眼睛”——第六只电子眼,看到了法庭中发生的一切。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随即将庭审笔录投射在电子屏上,逐行显示,由原被告双方查看确认。

庭审结束。彭军宣布结案,敲下了一记法槌。

这是汉旺法庭第二次使用这套远程审案系统,让一起离婚官司的原被告双方相隔千里“对簿公堂”。其显著特征是保留了法庭审案的形式——严肃、庄重。全程旁听了这次审案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绵竹法院的专业人士表示:汉旺法庭的这套系统显示,业界一直在探索的远程审案正在走向成熟。

打破技术瓶颈 

实现“三同步”

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远程审案并不罕见,是近几年多地都在尝试的方式。主要适用于简易程序案件,案件证据充分,原被告双方对指控的主要事实清楚,没有异议。比如中江县因为劳务输出人员较多,基层法官们数年前就开始探索利用QQ视频开庭断案。

彭军也是先行先试者之一。但在初级阶段,常见的场景是:主审判员与原告及代理人挤坐在一台电脑面前,为了保证公正和留存资料,还要另外安排摄像机全程摄录。即便如此,庭审的有效性和资料保存的长期性,仍是一个难点。

2015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这让基层的探索有了法律依据。

当年9月,绵竹法院全面启用科技法庭系统。这是根据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而建设的多媒体信息化系统,一套意在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的法院内部网络体系。如何利用这套高水平硬件系统,与互联网结合开展远程审案?如何实现从内容到形式的更加完美?彭军开始完善整个流程。

“其实并不复杂,内网与外网的结合,关键在于打通技术关节。” 添加的设备也很简单:一个高清摄像头,一台电脑,一些数据线。小小的技术革新,不但让远在广西身在网吧的被告“身临其境”,而且实现了庭审过程中的“三同步”:

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或对庭审有争议,清晰的影像资料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和法官的合法权益;

笔录同步输出显示确认。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书记员实时所作的庭审笔录同步展示给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如有异议,可马上予以修正;

数据同步载入服务器存储。庭审录音、录像数据会通过数据处理器同步载入省高院总机房的服务器,并永久存储,也可以刻成光盘归档备查。

据介绍,汉旺法庭的做法已被推广到绵竹法院所属的基层法庭,促进了案件繁简分流,提升了审判效率,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彭军说,“流程实现标准化之后,甚至只需要使用自己的手机连线视频,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就可以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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