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公安交警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结硕果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钟正有文/图)记者从中江县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和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日前,中江县交警大队根据德阳交警支队和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酒驾醉驾查处集中统一行动”。
该交警大队自4月30日0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累计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7起,其中饮酒驾驶101起,醉驾6起,行政处罚58起,暂扣驾驶证103本,吊销驾驶证4本,立案4起,取保候审2人。
全力以赴依法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日前,大队召开班子领导及各中队长干部会议,要求各中队从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重要性认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集中装备,坚决克服夏季高温天气带来的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力以赴开展“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专项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大队要求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坚决杜绝不查处、不处罚、降格处理,甚至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问题,开展行动时,参战民警全部按照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对过往车辆逐一严格检查,用酒精检测仪检测每一个驾驶人,测试结果显示为酒驾后,立即固定证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格处罚一起。
强化整治力度,真正形成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在认真分析掌握辖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后,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管控的同时,还改变常规作战,变固定查缉为流动巡查,变中晚整治为清晨突击,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大队还与支队直属一大队进行异地交叉检查,在检查时,认真学习的同时,加强对自身队伍能力的培养,通过购买新型装备、吸取经验和教训,取得了实效。仅5月12日晚上、5月19日白天,大队秩序五中队和特勤二中队分别查获酒驾10起和3起;5月23日,大队查获5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为防止“人情风”“说情风”,大队在每次开展行动时,都要求参加行动的民警关闭手机,杜绝与外界联系。
强化宣传报道,持续营造“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的浓厚舆论氛围。大队充分利用车管、违法处理室及“双微”平台等便捷窗口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意义、措施和效果,形成浓厚的社会面舆论氛围。在每次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大队还主动邀请中江电视台随行参加,对当晚的整治成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每月10日在中江电视台进行播放“交警在路上”专题报道,大力宣传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强化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大队针对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特点,要求全体参战民警始终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严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科学合理使用执法装备,规范用语、讲究方式方法、严密执法程序,切实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坚决避免执勤执法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很好地体现交警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整治中坚决按照“四个一律”工作要求,依法高限实施处罚,用足用准强制措施。
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领导靠前指挥民警积极参战的良好工作局面。大队领导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坚持带队上路,与民警同上路、共执法,与民警共同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极大地鼓舞了一线民警的士气,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警力到位,有效确保了“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4月30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大队共出动警力1286人次,出动警车321辆次,设立检查点8处,检查机动车12273辆次,微博发布拒绝酒后驾驶提示信息3次,发送拒绝酒后驾驶提示短信370条,发放宣传资料1552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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