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德阳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德阳市审计局局长 向庆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德阳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财政运行基本平稳。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分别完成预算的112.55%和108.92%;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只完成预算的54.08%和57.62%;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收入(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之和)24.24亿元,比上年减少0.96亿元,下降了3.81%。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较上年增加7.51亿元,增加了22.9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16亿元,增加了17.33%。其中,科技支出、医疗卫生和计生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34.44%、94.12%、1.15%、19.96%、35.72%、42.09%。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代编预算金额占部门预算总支出比例降低到17.82%,达到了人大常委会“代编预算比例应降低到20%以下”的要求。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市本级财政上年度形成的结转结余6.82亿元,而编入2014年年初预算的上年结转结余为0.31亿元,仅占4.58%;二是上级提前告知专款1322万元全部未编入2014年年初预算。三是国有企业未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当年只将有赢利的6户企业纳入了预算编制。
(二) 未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7779万元。公共预算两年及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1459万元,政府性基金中存量资金6320万元。
(三) 公共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过大。2014年公共财政结转结余资金5.31亿元,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虽然较2013年下降了4.75%,但未达到省财政厅“市县公共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5%以上”的要求。
(四)向下级财政超调资金余额仍然较大。截至2014年末,市财政向下级财政超调资金5.82亿元。其中,超调旌阳区财政局0.29亿元,比上年减少1.83亿元;超调开发区财政局5.53亿元,比上年增加0.17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对市人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卫处、市照明处等4个部门和单位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18个部门(单位)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三公经费”情况,主要是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8个部门的接待费支出均存在“三单”( 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原始票据)不齐的现象。二是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情况。主要是市广播电视台将应据实报销的“差旅费”违规改为定额补助;“培训费”主要是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市发改委等单位,未执行“先审批后培训”的制度。三是现金管理和公务卡使用情况。市经信委、市广播电视台、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等存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使用现金的现象;市环保局、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局等部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3年结转结余资金51.15万元未纳入2014年年初预算。二是决算编报不完整。市环卫处决算报表未反映当年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拨入的市清运公司运转经费135万元。三是市人防办违规挤占项目经费12.97万元。四是市照明处往来款中结余资金116.25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五是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市环卫处违规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下属市清运公司、市固体废物处置厂,规避政府采购。六是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如市照明处2辆汽车未入账。七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人防费征收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人防许可证管理不规范,办证收费存在一定随意性。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市级财政2013-2014年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受益对象是招商引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未直接受益,涉及扶贫资金266.06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市级扶贫资金共安排项目44个,尚有9个2013年的项目仍在实施;2014年的项目尚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扶贫资金使用率低、年末结余较大,2014年末6个县市区扶贫资金结余11765.65万元。
(二)2013-2014年德阳市市级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德孝古镇旅游区总体策划和规划项目、德阳智慧旅游平台项目等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40.00万元。二是第五届、第六届龙舟会项目结余资金13.39万元未上缴财。三是市档案局承担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未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四是2013至2014年市财政安排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392.43万元,但用于扶持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发展的资金比例偏低。
(三)涉企收费
1.2013年至2014年环境监测服务费收取情况专项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市环境监测站未建立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缺乏约束和核查机制。应收未收环境监测服务费7.82万元。二是部分委托监测项目超标准收费2.72万元。三是对2014年1-7月违规收取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评估费”11.03万元未进行清退。
2.2014年度城镇垃圾处理费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截至2014年底市清运公司收到的垃圾清运处理费尚有315.81万元未缴财政。二是对垃圾清运处理费征管未执行核定和征收相分离的规定,存在廉政风险。三是垃圾清运处理费征收执行不到位。
四、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2014年什邡市财政违规将补计提保障性工程资金1065.30万元挪用于征地拆迁支出。二是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历年结余的中央、省、市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00.50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三是部分资金闲置达1年以上。由于因工程进度等原因,中江县、什邡市、绵竹市、旌阳区等4个县(市、区)获得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57亿元闲置达1年以上。四是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及6个市县43个小区4827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四是绵竹市住建局违规向大市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收取应减免的政府性基金8.88万元。五是11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待遇的问题。六是5个市县642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五、政府性投资审计情况
2014年全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工程结算高估冒算问题依然严重。全市竣工决(结)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共审核项目资金56.85亿元,审减工程结算5.46亿元,审减率9.5%。二是工程拆迁资金管理不规范。三是部分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勘察单位提交成果文件质量不高,导致工程变更多,增加了项目投资。四是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五是部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比选,涉及金额875.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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