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积极落实德阳契税新政
四川经济日报德阳讯(降雪记者 童登俊)自2015年8月1日起,德阳市契税税率由4%下调至3%执行个人住房契税新政。近日,记者从中江县地税局获悉该县积极落实德阳个人住房契税新政,截至8月10日,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共接受电话咨询20余人次,现场咨询15人次,办理二手房契税减免17户,减免契税共计80129.89元。
据悉,根据契税新政,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按1.5%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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