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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条例说了啥 坝坝里面开讲堂

四川日报 2015-06-09 08:50 大字

省扶贫移民局21市州入户宣讲《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郑燕梅 本报记者 李淼

6月1日起,《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四川省扶贫开发正式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当日,省扶贫移民局的21个宣讲组奔赴21个市(州)贫困村,以“依法扶贫”为主题,入户集中宣讲。

赠送单行本,召开座谈会,开启坝坝普法讲堂……继扶贫督查调研之后,无数贫困村又一次闹热起来。

全省宣讲 扶贫“法”入人心

“这是脱贫致富‘法宝\’,给咱穷人撑腰!”在峨边新场乡桃花村贫困户许永福家里,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刘兵递过《条例》单行本,叮嘱他仔细看,哪些是你的权利,哪些是政府的义务,里面写得很清楚。

而在巴中市巴州区观音井镇万寿村,得知留守母亲黎述华因患坐骨神经痛长期服药,省扶贫移民局总会计师廖蔚专门打开《条例》第十九条,告诉她解决因病致贫法律如何详细规定。当宣讲组翻山越岭来到凉山喜德县偏远贫困村北山乡时,100多名彝族同胞更是身着节日盛装迎接这一特殊日子。德阳市中江县集凤镇高屋村则开起“坝坝会”。因2012年被纳入新村扶贫项目,高屋人大力发展芍药等特色种养业,贫困人口从200多减到不足百人。条例各种详细规定让他们很感振奋,频频提问。

“扶贫有了‘法\’,脱贫有办法,致富奔康的信心更足了!”桃花村支书张龙银给《条例》点赞,措施安排、项目管理、资金落实监督都有白纸黑字,这让贫困群众心头踏实了,腰杆更硬了。

各地创新不断。恩阳区准备将《条例》制成宣传页发到所有贫困村,由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当讲师,剑阁则通过法制赶场、手机报、微信等形式立体传播……“就是要在全社会迅速形成‘依法扶贫\’浓厚氛围,加快推动脱贫致富进程”,刘兵表示。

不断深入 构建法规政策体系

6月1日,是《条例》走向基层和社会的起点。

从当日起,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依据《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全面推进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对此,省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政府要履行好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的法定责任,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落实好行业扶贫责任,各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及时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不仅如此,省扶贫移民局局长张谷表示,四川省还将创新和完善财税支持、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等各项政策措施,构建起一个以《条例》为龙头、规章为支撑、若干规范性文件为框架的科学完备有序的扶贫开发法规政策体系。

“下一步,全省扶贫移民系统还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条例》宣传活动,联合省人大法工委起草《条例》解读本,适时组织集中培训,分阶段分步骤地对条款进行深入解读,不断提高依法依规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刘兵介绍,为打赢新一轮扶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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