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 困境未成年人将获多渠道救助
本报记者 李芊岑
记者从4月2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将全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巡回救助、开放救助、应急救助、临时救助、源头救助等救助服务和“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救助行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让困境未成年人获得多渠道救助。
多部门联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
去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德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开展试点工作是应对社会转型挑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迫切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试点工作中,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10多个部门整体联动,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合力。
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建立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联动保护措施;开展未成年人监测预防基础工作,建立保护快速响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如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村(居)委会、学校、救助管理站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设立热线,维护权益。通过“12345”为民服务热线电话、“未成年人服务平台”、党政网等多种途径受理群众举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信息;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分类帮扶措施。
试点工作至2016年12月结束,由市救助管理站具体组织实施。
救助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
根据通知,试点工作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为基础,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其他需要保护救助的困境未成年人(如:被拐卖、绑架、非法雇佣的未成年人等)。今年,绵竹市在该市全部乡镇进行以帮扶困境未成年人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德阳市救助管理站在中江县清凉中心学校、悦来镇新彭村、旌阳区开展了未成年人帮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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