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让人大生机盎然——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综述
收工了,旺苍县正源乡各村的坝坝会、院子会、田埂会开讲了。
讲的啥?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法律宣讲团67名“法律明白人”现场开讲,一人带一户,一户带一片,全村人都普法。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作出了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法治精神逐渐深入人心。
中国梦,天府梦,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今年5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紧扣《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作出的决议,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有机统一,推进法治四川的行动指南。
5月,一个寻常的赶集日。
中江县南华镇灌顶村村民罗永仁走进镇便民服务中心,很快办好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业务。前来办事的村民说,以前最怕“脸难看、事难办”,现在讲的是“依法办、办得快”,赶集办事干农活三不误。
依法、公开、便民、高效,是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作出的规定。首开先河的科学立法,推动四川在全国率先形成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也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职能转变。
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重大决策。依法治省,任重道远。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法治思维推进四川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推进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法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在四川依法治省决议实施的第一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中国梦”与“天府梦”紧密对接。
立法先行。五年立法规划出台,87件立法项目贯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省人大组织召开“立法与改革”调研座谈会,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共同开展“四川立法的探索与创新”课题研究,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有法必依。“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经济结构调整、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省人大常委会锁定重点,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认真听取省政府工作报告,回应百姓关切。“上门”倾听省法院和省检察院汇报,推进司法公开,彰显公平正义。
普法入心。在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后,省人大常委会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大力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让领导干部懂法,让公务员懂法,让普通百姓懂法,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严要求,实干事,带来人大工作新气象
8月,省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两次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讨论,及时制定两个“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中央、省委以及省纪委有关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四川开始行动。
领导率先垂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办公厅党组成员发挥带头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狠抓作风改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规定,公务接待、公车运行费用大幅下降。筑牢党风廉政防线,领导干部严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制度出台“带电”。财务监督、会议费管理、政务接待、厉行节约,制度一经出台就“带电”,不搞特殊,没有例外。
这是一次向“四风”的开火——
落实“两个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办公厅党组担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机关纪检组担负监督责任。
实行“一案双查”。出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违纪违法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强化“三位一体”。完善电话、信访、网络监督平台,健全人事考察、任免公示和作风问题举报曝光平台。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首次听取5个支部学习“两个意见”和“实施意见”情况汇报,党组成员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深入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讲政治、讲学习、讲法治、讲廉洁、讲效能\’人大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在廉政党课中强调,“严要求,实干事,用超常的努力带来人大工作新气象。”
严要求:
组成人员履职要严。提出议案客观准确,审议意见实事求是,质询询问一针见血,执法检查深入一线。
人大代表尽责要严。积极参加视察调研,精心准备议案建议,常态化开展代表走基层活动。
机关干部律己要严。对标先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守党纪国法,奋发有为。
实干事:
地方立法要实。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机制,完善立法听证、专家论证等各项制度。
监督举措要实。创新开展专题询问。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依法开展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
服务代表要实。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激励驱动和责任追究制度,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
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金秋,在京举行的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提出:“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人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也是这个金秋,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全省财政教育资金投入与绩效”。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问民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负责人坦诚答职责,问答之中提升监督实效。
紧接着,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常委会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专题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探讨构建“有机、完整的监督网络”。
紧紧抓住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立法、法律实施、监督、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人大工作五个重要环节,省人大常委会迈出的每一步都备受关注:
推动地方立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开展县乡人大建设课题调研,推广依法治省的“中江经验”……
亮点不止于此:
第一次,省人大为全省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授牌,建立包括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立法决策“智囊团”。
第一次,五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零距离”感受民主殿堂里的依法履职过程。
第一次,修改后的代表法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从法制层面提出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联系人大代表和群众“百、千、万”活动,81名组成人员对口联系代表242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深入基层一线指导调研,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与此同时,省人大倡导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遂宁,人大代表进村为民解难。广安,“代表日记”记的都是百姓的事。达州,代表沉入基层践行“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与时俱进,让人大生机盎然。
□陈东 本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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