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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律七进” 筑牢法治基础 ——访市司法局局长陈春平

德阳晚报 2014-07-22 10:04 大字

今年以来,围绕依法治市,全市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作为牵头单位的市司法局在活动中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细化工作目标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达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的目标。日前,记者就“法律七进”采访了市司法局局长陈春平。

记者:德阳市是如何开展“法律七进”的?

陈春平:推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普法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市司法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订了《德阳市“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德阳市“法律七进”工作指导标准(试行)》,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52个,中江县富兴镇富强村村民公约在全省推广。整合德阳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和律师资源,组建了103人的依法治市法治宣讲团,按照“法律七进”分项组成7个宣讲组,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整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资源,组建了法律服务小分队136支,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10余场次。与此同时,德阳市在“法律七进”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全市启动建设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在每个村(社区)和人员聚居的小区建立“五个一”法治文化设施。

记者:“法律七进”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陈春平:要以“法律服务”为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着力点,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各级机关、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中心或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受援对象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大调解”机制,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力度,强化帮教措施,提高矫正效果,充分发挥“阳光驿站”作用,加大帮教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其社会适应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谐寺观教堂等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本报记者 杜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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