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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助学金 职校法人代表获刑 法院昨日一审判决德阳联大法人代表诈骗罪成立,家属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成都商报 2014-04-17 07:40 大字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明平 摄影报道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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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广汉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德阳联大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简称德阳联大)法人代表马援勇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听到判决结果,马援勇的妻子和母亲抱头痛哭。马援勇的妻子表示,不服从判决,将提起上诉。

2013年,广汉法院曾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马援勇有期徒刑六年。马援勇提起上诉,因为事实不清德阳市中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

法人代表因诈骗被判四年半

昨日下午,广汉市法院在中江开庭审理马援勇案。15时许,马援勇被4名法警押送到庭,他抬头瞄了一眼正在旁听席的妻子李艳和母亲,随后他被法警带到被告席。旁听席上,马援勇的妻子和母亲一脸悲伤,其母亲目光一直跟随着马援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庭审期间,马援勇很平静,对于公诉人关于其诈骗行为的指控。马援勇当庭辩解称“第一没有诈骗,第二没有诈骗行为,第三没有诈骗结果。”同时,在马援勇的辩护意见中,他坚称自己无罪,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法院认定,289名报名人员被招收为该校灵活制开放式教学学生,已申领助学金。证据显示,在289名人员中,212名有助学金申请表,另77名没有助学金申请表,但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查询反映出他们都享受到了国家助学金政策,金额合计为12.65元万元,被告人马援勇从而骗取国家助学金12.65元万元。

短暂休庭后,中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判处马援勇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判处罚金10万元,退赔助学金12.65万元。听到判决结果,马援勇的妻子和母亲再也控制不住情绪,二人抱头痛哭。随后,马援勇的妻子表示,不服从判决,将提起上诉。

与此同时,昨日上午,广汉市法院在罗江开庭审理马援勇弟弟马元刚涉嫌诈骗助学金案,该案与马援勇如出一辙,也是因为原判决事实不清,发回广汉市法院重审。

昨日,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处马元刚有期徒刑六年,判处罚金20万,判退赔助学金35.2万余元。其代理律师表示范军表示,按照家属意见将提起上诉。

一场变故

深陷“套取国家助学金”漩涡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德阳市城区北郊108国道边上,一处院落内就是德阳联大总部。

说明来由后,“嘎吱”一声,门卫黄大爷拉开了大门,一脸诧异“学校锁了很久了,早就没有人来了。”校园内都是简易板房,有数十间。虽然房子不起眼,这所学校人多的时候超过一万人。“人数最多的时候,学校有13个教学点,学生1万多人。”说起当年的辉煌,副校长刘守玺难掩心头激动。

刘守玺介绍,2007年国务院下发文件,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2009年,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提出,各地为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社会适龄青年、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群体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李艳介绍,2008年4月23日,德阳市计算机技术学校出资100万,实物出资269.58万,创办德阳联大,马援勇任法人代表、理事长。刘守玺介绍,2008年秋季起,德阳联大开始大规模招生,在广汉6个乡镇,中江6个乡镇设立教学点,加上旌阳区教学点一共13个,“其中学生大部分是全日制,部分是灵活学制。”

2009年12月28日,省教育厅下发一份《核对清理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查重名单的紧急通知》,德阳联大被列入其中。这意味着灵活学制的学生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0年5月13日,马援勇去教育局开会后,没有回家。直到深夜,他才回到家中,与他同来的还有几名民警。

次日,一份刑拘通知书被送到李艳手上。同时,学校的账户被冻结,相关文件材料账目都被公安带走。随后马被警方依法逮捕,德阳市公安局向德阳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发回重审

曾作一审判决 中院认为“事实不清”

2011年3月4日,该案改变管辖至广汉市检察院,其间,退回公安机关审查二次。同年4月,广汉市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德阳联大享受国家助学金11949人,受助资金793.225万,全日制3443人,受助224.565万,灵活学制8506人,受助568.66万。非全日制学籍的8506人不应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3年年初,该案再次开庭,检方认为,德阳联大清退助学金124.26万,案发前尚欠缴助学金444.4万,据此,检察院认为马援勇及德阳联大套取助学金444.4万。而广汉市法院审理认为,有274名未报名、未就读的人员个人信息被伪造成“灵活学制”学生学籍申报到德阳市教育局,从而骗取国家助学金30.548万。2013年3月28日,广汉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援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50万,马援勇的违法所得30.548万予以追缴、退赔。

该案件一审判决一出,马援勇的代理律师发现了疑点,本案只涉及学校与教育局清查和核对助学金问题多退少补,不该进入司法程序。警方向法院提交了274份书面证据,涉及274名学生,称他们没有在德阳联大报过名、学习过。“最终判决认定的30余万元骗取金额也正是这274名学生的助学金,这274份证据存疑。”

马援勇不服,以“未虚构事实,未非法占有国家助学金”为由,提出上诉,德阳市中院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发回广汉市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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