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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的威力有多大?

四川日报 2014-03-26 13:47 大字

——中江县村庄治理新观察

□本报记者 刘宏顺 严芳

几天前,中江县东北镇白梨村“2014年低保户花名册”张榜,全村17名村民主动退出低保。此时,距离《白梨村村规民约》公布不到4个月。“以往大家争低保争得吵嘴打架,这次却谦让起来。”村党支部书记吕长喜说,白梨村很早以前就有村规民约,但形同虚设。新村规民约没有宣传牌,口号也不及往常响亮,但从这次低保情况来看,新村规民约很管事。

去年12月28日,中江县837个村、社区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在换届选举大会上表决通过。针对此番治理,县委县政府态度鲜明:重在“治心”,凝聚民心。

时隔多年,中江县为何重拾村规民约?从“管人”到“治心”,村规民约的威力有多大?记者奔赴中江,一探究竟。

为何要村规民约?

村里有些事要管好,需要“另一只手”

白梨村村民吕长贵年过六旬,但在这次低保评议中,他第一个带头退出。“过完年,我把自家的2亩地流转给了村里的蔬菜专业合作社,自己又到合作社打工,能够自食其力,就不再拿低保了。”吕长贵告诉记者。

49岁的村民胡翠琼,多年来一个人照顾因车祸致残的丈夫,培养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今年初丈夫去世后,胡翠琼主动向村里提出不再享受低保,“我还能劳动,家里有地,两个女儿成人了,也能打工挣钱。”

村民主动退保,吕长喜将其归功为“新村规民约实施后,人心好了”。

“凝聚人心是社会治理最重要的内容。”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说,自己下村调研,常常看到一些空巢老人,很多子女忙于工作逢年过节都没法回家看看;新村聚居点建得好,但环境卫生没跟上;有些村民心胸狭窄,遇到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村民时有抱怨。“人心不齐,必须用大家的共同约定来约束。”

农村生活方式在变,要“管”的东西越来越多。“农村有很多事情,上升不到法律层面,运用行政手段,效果不一定理想。”刘应刚说,在基层治理尤其是村庄治理中,大家越来越觉得仅靠行政管理这只“有形的手”远远不够,还要借助乡村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手”。中江重拾村规民约,就是要通过村民之间的契约,重构乡村道德、凝聚人心。

村规该咋写?

杜绝口号化,只写村民关心的事

2013年5月,中江县规范推广村规民约工作启动,作为试点镇,东北镇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规范村规民约工作指导小组率先成立。

让人想不到的是,起草工作刚启动,在征求群众意见时就卡了壳。

“喊几句口号,就可以把人思想变好?韭菜就能卖出好价钱?”在东北镇资杰村第一次召开的“村规民约”意见征求会上,村民吴详会公开质疑,“我们只讲实际的,搞些空名堂,耽搁时间”。

同样的质疑白梨村也存在。10年前白梨村就有村规,吕长喜回忆,那时的村规都是县上统一制作好的,宣传板往村口一插,时间长了没人注意,村民说,有也等于没有。

“村规民约切忌喊空口号。”刘应刚说,“新村规只说村民最关心的事,说具体的事”。

吴详会是当地的韭菜种植户。韭菜种植不只是一项技术活,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大,吴详会一直想动员村民成立合作社互帮互助。

“会后,我们专门找到他,并告知准备把‘加强农业技术致富经验交流、互帮互助\’写入村规,吴详会当即表示支持,还一口气提了很多建议。”资杰村村支书陈孝红说。

经过前期“艰苦的宣传过程”,越来越多的村组在后期村规民约起草中“找到了感觉”。 (下转11版)

短评

基层治理当还“权”于民

□唐伟荐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何管好一个村?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从致力于“管人”,到倾情于“治心”,中江县以重拾村规民约的方式,探路基层治理良方,赢得各方认同,成为推进依法治省的亮色。

“村规民约”古已有之。但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结构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基层各种矛盾纠纷日渐凸显。在广大农村,这种矛盾纠纷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共事务的处理上。面对压力,只有不断创新理念,从单纯依靠行政力量的旧思路中跳出来,强化政府、市场、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最终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村规民约”正是社会治理方式的一种重构——从注重行政管理“有形之手”,转而更多地发挥道德约束“无形之手”的威力,从而还“权”于民。既可彰显村民的公共意志,也能降低政府社会治理成本。各方受益,何乐不为?

由此,中江的实践值得关注,可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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