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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三名违法人员受处罚

绵阳日报 2013-11-01 21:54 大字

本报讯由于天气转冷,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将近,受利益驱动,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涉爆案件进入高发期。记者昨(10月31)日获悉,三台警方连续查获两起夜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三名违法人员依法受处罚。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民警对三射路塔水桥加油站附近的一辆厢式货车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货车装载有大量的烟花爆竹,且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当场挡获违法人员邹某某(女,37岁,中江县人)、杨某某(男,39岁,三台县人)。经清点,货车共装载有烟花124件,存在极大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邹某某和杨某某供述:他们没有办理相关运输手续,本想通过夜间运输逃避民警的检查,不料还是被查获了。这两辆货车装载的烟花爆竹,是从射洪县某厂购买运输到中江县准备出售。

10月26日晚,民警在三台县玉林乡至新生镇路段将正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左某某(男,22岁,三台县人)挡获,当场检查出其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内有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137箱,价值20000余元。

目前,三台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邹某某罚款1万元,对杨某某治安拘留5日,并没收其非法运输的全部烟花爆竹;对左某某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何勇廖才冰本报记者苏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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