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被确定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市
本报讯(记者 叶书英) 记者5月17日从市法制办获悉,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确定全省8个市(州)、16个县(市、区)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其中德阳市被确定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市”,中江县和旌阳区分别被确定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区)”,德阳市成为全省市政府和两个县级政府同时获得该称号的唯一市。
自全省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以来,市、县(市、区)各级政府在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完善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加强机构人员设置,落实复议场地建设,确保了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省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市(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评选活动中,省政府按照对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化、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规范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化、行政复议经费保障规范化、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等7个方面,共24项的具体要求进行评选,德阳市最终以扎实的工作基础、创新的委员会机制、机构场地的有力保障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被确定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市,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德阳市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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